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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报考条件         
高校报考条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天利考试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7-24

1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可以报名参加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高 等职业教育。
2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 侨居留证”,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生,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经授权的招生委员会 办公室和其他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 籍的,应责令学校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1)以虚报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
(2)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和携带规定以外与考试无关的物 品的;
(3)扰乱报名点、体检点、考场、评卷点及录取现场秩序,使其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以其他 方式影响、妨碍招生工作人员,使其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4)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文章录入:枪手    责任编辑: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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