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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考生的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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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考生的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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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天利考试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7-24 |
不论是本省(市)考生到外省(市)借考,还是外省(市)考生在本省(市)借考,考试科目和考试 形式均与户口所在省(市)完全相同。因为借考考生的试卷由考生户口所在省(市)评阅,如果 考生借考省(市)和户口所在省(市)的考试科目、形式不同,就会使考生的试卷评阅难以进行 。 户口在本省(市),因公集体长期在外省、市、自治区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申请到外省、市 、自治区借考,应在符合借考的前提条件下,经本人申请、工作单位征得户口所在地的县( 区)招生办公室同意,并报地(市)招生办公室、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到借考地 办理借考报名手续。 因公集体长期在本省(市)工作的外省、市、自治区职工及职工子女申请在本省借考的,应符 合借考的前提条件;由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征得借考县(区)招生办公室 的同意方可报名。 除经过批准借考者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不能在本省报名参加高考。外省籍考生都 不能参加本省高等学校录取,被录取者一经查出要取消录取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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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枪手 责任编辑:枪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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