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学习周报
首页 高考频道 中考频道 教师频道 家教频道 资源加油站 全国学习科学研究会
体检时出现特殊情况的处理         
体检时出现特殊情况的处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天利考试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7-24
在体检中如果部分考生出现了心慌、精神紧张等情况而影响体检结果,考生在体检过程中 应如实向体检医生反映,请求稍事休息,再进行重新测量,以免因精神紧张而导致体检部分 项目不合格,影响专业的选择和学校的报考。
对在体检时患病(如感冒、发烧等常见病,不包括肝炎等影响参加高考报名的病)的考生, 应事先向老师和体检医生如实说明情况对那些在患病期间难以正常体检的项目暂时不检,由 老师跟体检医生约定复检的时间,在复检的时间再进行体检。
文章录入:枪手    责任编辑:枪手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最新热点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北京]08高考招生体检将3月1…
    [北京]08高考体检3月1日开始
    [北京]08高校招生体检提前
    招飞体检119项首日淘汰60%
    青海:体检办法出台 高考体检…
    07高考体检工作于3月上旬至4…
    海南省海口市2月1日至2日高考…
    2006年高考体检标准及动态
    残疾考生高考体检需完成残疾…
    有疾病和生理缺陷的考生限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4 北京天利经济文化发展公司
    西藏人民出版社北京发行部
    京ICP备0506331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