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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监考规定         
高考监考规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天利考试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7-24
由于每个考点必须设置主副监考,每个考场必须设置两名监考人员,所以国家对其分别作了 职责规定:
1.考点主监考的职责
(1)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
(2)培训监考员和考点工作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各种规章制度、考试 纪律、监考程序及发卷、答卷的装订与密封等具体作法。
(3)向各考场分发各种考试的试卷、草稿等,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误等原因造成 考试无法正常进行,须报考区主任批准,使用备用卷。
(4)发出考试预备、考试开始、考试结束的信号。
(5)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6)验收监考员密封的答卷册和答案袋,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考区指定地点。
(7)及时将考试中的违纪舞弊情况报请主管部门处理。
考点副主监考协助主监考做好上述工作。
2.监考人员必须遵守《监考人员的守则》
(1)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工 作的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地关怀考生。
(2)监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每门学科考试开始后,逐个检查考生准考证号,座 位号与试卷号是否一致,考生与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
(3)监考人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的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 应予当众答复。
(4)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舞弊时,可先提出口头警告,同时如实填写舞弊情况记录单。
(5)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有病时,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 去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6)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阅读机动试卷或考试卷,不准谈笑,不准抄题 、做题,不得将试卷传出考场。
(7)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按照试卷编号顺序, 依次收集、装订、密封试卷,注明考试科目名称,填好考场记录,并立即送交考点负责人验 收。
(8)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的监考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9)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不准擅离职守。
(10)监考人员要模范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监考人员监守自盗、徇私舞 弊者,要按党纪国法惩处。
文章录入:tlwy1521    责任编辑:tlwy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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