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学习周报
首页 高考频道 中考频道 教师频道 家教频道 资源加油站 全国学习科学研究会
天津:今秋高中课改 高考有望告别"一考定终身"         
天津:今秋高中课改 高考有望告别"一考定终身"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制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1
     

本报讯据《城市快报》报道,自今年秋季起,天津全市高一起始年级约65000名学生将全部进入高中课程改革,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144学分方可毕业。

据了解,天津市将在3年内逐步建立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多元评价制度,这也意味着2009年天津高中毕业生将告别“一考定终身”的传统高考模式。

任课(指导)教师要综合学生学分修习情况、过程表现、考核成绩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并将此意见及学生的相关资料报学科学分管理工作小组审核,由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认定。

学生对学校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自接到复议申请15日内予以复议,并作出书面决议通知申请人。

[新闻回顾]

7月份,天津市教委制定了《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有关规定》。学分认定内容包括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学时、修习过程表现和修习课程(模块)考核成绩。学分认定标准《规定》要求学生修习学时不得少于所修课程(模块)总学时的5/6。修习学时、过程评定等级和测试成绩3项认定均合格者方能获得该课程(模块)的学分。学分认定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学生修习学时、修习过程评定等级、测试成绩和学分认定结果分别记入学生学分认定表及学生档案。

学分认定过程任课(指导)教师要综合学生学分修习情况、过程表现、考核成绩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并将此意见及学生的相关资料报学科学分管理工作小组审核,由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认定。学生对学校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自接到复议申请15日内予以复议,并作出书面决议通知申请人。学分认定管理学生修习课程通过学年学分和3年总学分进行管理。考核未通过的模块可以补考(只可申请一次),也可重修或依据相关规定另外选修其他模块。由于休学等原因造成学习过程间断(不得超过一年)的,其学分及有关材料可连续计算或使用。由于身体原因不宜修习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免修赋予相应的学分。转学学生在原校修习获得的学分,经审查核实,转入学校予以认可。

 

文章录入:edit    责任编辑:edit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最新热点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高中新课改培养高考成功者变…
    课改后海南首次高考 考生将面…
    北京现代管理大学百名新生称…
    各方关注省2008高考新方案 规…
    语文教师为什么对课改失去了…
    辽宁课改第一天:物理老师带…
    浙江高一课程改革启动 老师积…
    山东:2007年高考“3+X+1”“…
    2008年的江苏新课改谁占便宜…
    新课程“新”在何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4 北京天利经济文化发展公司
    西藏人民出版社北京发行部
    京ICP备0506331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