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填报志愿
4张机读卡2种志愿表
《机读志愿卡(一)》填报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志愿;《机读志愿卡(二)》填报第一批本科 、第二批本科(一)(二)院校志愿;《机读志愿卡(三)》填报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专业)志愿;《机读志愿卡(四)》填报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本科、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填报志愿使用《湖北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表》。
分两次填报志愿
第一次在高考结束之后、公布高考分数之前估分填报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填报时间为6月10日至14日;第二次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专业)志愿,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本科、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考生填报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1日。
填报志愿要求
县(市、区)招办和中学负责组织填报志愿和志愿信息采集工作,经考生本人校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的志愿表装入考生档案袋。考生依据省招办在《湖北招生考试》杂志上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考生应通过查询学校招生章程和向学校咨询等方式,了解选报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收费标准、录取规则、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慎重选择学校,正确填涂志愿卡(表)。今年部分市县按填涂机读志愿卡的方式填报志愿,部分市县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对生源不足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省招办将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计划数向社会公布,考生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到县(市、区)招办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由省招办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
9月22日至23日,填报高职高专补录志愿
省招办统一制定补录征集志愿表,未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22日至23日到县(市、区)招办填报,考生填报补录征集志愿截止时间为9月23日下午5∶00。各市州招办于9月23日晚上8∶00前将补录志愿信息报省招办。
6月28日至7月1日填报“共建生”
武汉地区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共建生)的志愿由武汉市招考办组织考生填报。志愿表由武汉市招考办设计印制。填报志愿时间6月28日至7月1日。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