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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08艺术生招生简章           ★★★
北京化工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腾讯教育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5

    我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211工程”的高校之一,为了加强我校学生艺术团建设,丰富校园文化,2008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高中毕业生招收文艺特长生。我们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校艺术团急需专业及文艺水平较为突出的学生予以适当的录取优惠政策。

    一、 报名资格:

    1、品学兼优,具有较高艺术特长、文化课成绩较好的高三毕业生,艺术特长符合我校今年招生类别要求。

    2、 省(市)组织统一测试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市)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人选。

    二、招收类别:

    1、 舞蹈类(10人):民族舞、芭蕾舞、古典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不包括街舞、霹雳舞、迪斯科):具备舞蹈训练基础,形象好。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2米;

    2、声乐类(18人):(男高、男低、女高、女低;美声、民族、通俗等唱法不限):要求有声乐训练基础,形象较好,有独唱能力。声乐基本条件较好,有其他乐器特长的考生也可报考。此项,需测试声乐基本条件。

    3、器乐类(30人):

    (1)管乐类:单簧管(重点)、双簧管、长笛、短笛、大管(重点)、萨克斯、小号(重点)、短号、圆号(重点)、长号(重点)、次中音号(重点)、上低音号、大号(重点)、低音提琴(重点)、西洋打击乐(重点),有乐队实践经验者优先。

    (2)民乐类:扬琴(重点)、柳琴、琵琶(重点)、阮类(重点)、三弦、古筝、高胡、二胡(重点)、中胡、板胡、唢呐(重点)、笛子(重点)、笙(重点)、大提琴(重点)、低音提琴(重点)、民族打击乐(重点),有乐队实践经验者优先。

    4、书法类(8人): 楷书、隶书、行书、草书。

    5、绘画类(6人):中国画(工笔画、写意画)、油画。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5日--2007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报名材料包括:(1)《北京化工大学2008年全国中学生艺术特长生测试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网下载:Http://www.goto.buct.edu.cn,也可直接复印);(2)艺术特长生作品和作品照片等;(3)所获最高等级的学习获奖证书、专业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寄至北京化工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邮编:100029 来函请注明“XX 艺术特长生报名”字样。(X X 为艺术类别和项目,如舞蹈类:民族舞;声乐类:男高音;管乐类:单簧管;民乐类:扬琴;书法类:楷书;绘画类:油画等。)

    3、考生同时须到我校招生资讯网上进行网上在线报名,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缺一不可。

    4、报名相关费用:在邮寄报名材料的同时邮汇初试费100元(只接受邮汇),并在汇款单上注明考生所在省份、特长及姓名。汇款地址:北京化工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邮编:100029。

    5、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在收到报名表和材料后会进行初选,凡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网上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测试。

    四、 录取条件:

    1、 根据我校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我校将在参加特长测试的考生中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给予其2008年北京化工大学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并签订《北京化工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预录协议》,在高考(Q吧)中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特招政策。具体特招政策为: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由学校审核录取。

    2、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五、测试安排:

    我校将于2008年1月中下旬由专家评委测试考生艺术水准,具体测试详细安排将提前在网上发布(网址:http://www.goto.buct.edu.cn)。

    六、测试内容:

    1、 舞蹈:自选舞蹈表演、基本功、模仿

    2、 声乐:自选曲目表演(2-3首)、视唱练耳

    3、 管乐、民乐、自选曲目演奏(1-2首)、视奏(管乐五线谱、民乐简谱)

    4、 绘画类考生当场考核素描、书法类考生当场测试书法。

    七、其它注意事项:

    1、 自带服装、乐器(钢琴除外)、伴奏带、道具等演出物品,以及钢琴伴奏;

    2、 管乐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声乐、民乐可自带伴奏员(民乐伴奏人员限2人内);

    3、 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现场交纳复试费80元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初、复试费用总计180元,发票将在考生复试时统一开具);

    4、书画类考生自备书画用具(毛笔、铅笔、橡皮、颜料等),学校准备纸、墨;

    5、考生及家长食宿自理。

    咨询电话:

    北京化工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电话:010-64434752 联系人:邢老师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4435706 传 真:010-6441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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