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学习周报
首页 高考频道 中考频道 教师频道 家教频道 资源加油站 全国学习科学研究会
福州大学08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
福州大学2008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福州大学招生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3

    福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福州大学2008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的体育特长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6年9月1日后出生)的考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类资格生)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一类资格生)

    3.游泳项目只限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1.招生项目:田径、游泳、篮球。

    2.招生专业和计划:

    ①招生人数:福州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计划招收40名以内。

    ②招生专业:公共管理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英语、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法学。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文化考试报名:所有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需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

    2.专业考试报名:

    ①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0日——2008年1月15日止

    ②报名办法:访问http://zsb.fzu.edu.cn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下载报名表格,填好后发送电子邮件至fdzsb@fzu.edu.cn

    3.资格审核: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对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招生办网站上公布初审合格运动员名单。

    四、测试时间、内容及办法

    1.文化考试:

    ①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一类资格生由我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②二类资格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专项测试时间、内容及办法:

    ①报到时间:2008年1月25日

    ②报到地点: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怡山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校招生办公室

    ③专项测试时间:2008年1月26日

    ④专项测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⑤专项测试内容:

    田径、游泳测试项目为获得等级运动员资格的专项。

    篮球:

    a、素质(10%):弹跳力(摸高);

    b、技术(30%):单位时间内运球投篮;

    c、综合能力(60%):两节或20分钟篮球比赛。

    ⑥考评办法: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招生专项考试办法。

    五、录取工作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如已参加清华大学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我校予以认可,可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招生计划等,择优认定部分考生,并在招生办网站上公布,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参加高考志愿报名时,须第一志愿报我校,否则我校可不予录取。

    3.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测试合格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

    4.获得我校专项水平测试合格认定者,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可在我校规定的招生专业中选报专业志愿。

    5.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一类资格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将给予录取。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二类资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成绩特别优秀者(指二级运动员到校测试可达到一级运动员运动成绩标准以上,或学校认为确有专业培养前途者),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申请按所在省本二线60%录取。

    6.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7.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8.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六、联系电话和传真:0591-22866857,87893124(校招办)、87893074(体育部),83739513,22866857(传真)

    七、通讯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23号,邮编350002

    八、本简章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州大学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文章录入:edit    责任编辑:edit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最新热点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08北京东城高三二次统练(全…
    08东城高三第二次统一练习(…
    08东城高三第二次统一练习(…
    08东城高三第二次统一练习(…
    08东城高三第二次统一练习(…
    08东城高三第二次统一练习(…
    08东城高三第二次统一练习(…
    解析几何中的十类创新题型分…
    08北京西城高三二次统练(全…
    08北京海淀高三二次统练(全…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4 北京天利经济文化发展公司
    西藏人民出版社北京发行部
    京ICP备0506331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