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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大08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
华北电力大学08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3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由国家电网公司等七家特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同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在北京和保定两地办学。为推动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质和综合素质,为国家培养和输送高水平运动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有一定运动水平(限我校招收的运动项目)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或同等学力毕业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队员。

    二、招生项目及人数

    1、招生项目:田径、跆拳道(仅限北京校部)。

    2、招生人数: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北京校部)、2008年2月29日(保定校区),从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报名表,向华北电力大学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办公室报名,校部代码为10054,保定校区代码为10079,联系方式见“七、联系方式”。

    2、请考生将《报名表》、身份证、近三年(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秩序册、竞赛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于 2007年12月31日(北京校部)、2008年2月29日(保定校区)前一并送交或寄至我校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考生需准备两张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另一张备用。

    四、测试办法

    1、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者参加测试。测试时须展示所有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原件。

    2、学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华北电力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测试合格。

    3、报到、测试时间及地点

    北京校部报到、测试地点:田径场、综合馆

    报到、测试时间:2008年1月11日报到,12日田径测试、13日上午跆拳道测试,14日文化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保定校区报到、测试地点:二校区体育运动场

    报到、测试时间:2008年3月14日报到,15日田径测试、16日文化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机构及程序

    1、学校将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聘用体育教学部有关项目教练员等组成测试工作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在指定时间内对报考考生进行运动水平测试,同时检验体育特长生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2、考生须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认证(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省的考生除外),同时还须通过华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认证。

    3、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须达到校体育部制定的分项测试标准以上且符合当年招收项目需要),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60% ,由我校报生源所在省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4、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学校将统一组织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考核合格,并经学校文化(语文、英语、数学)考核后,凡认定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者,由本人申请、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同时报教育部备案,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5、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专项测试通过认证的考生,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2、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将在招生网址上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4、本办法根据教育部已颁布的有关文件制订,若教育部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北京校部:

    地址:(102206)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

    电话:010-80796341 80798510

    网址:http://web.ncepu.edu.cn/getstudent

    E-mail:zsb@ncepu.edu.cn

    联系人:史老师

    或地址: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华北电力大学体训部

    电话:010-51971717 80798455

    联系人:付老师

    保定校区:

    地址:(071003)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办

    电话:0312-7523164

    网址:http://202.206.208.40/zs

    E-mail:hdzsb@ncepubd.edu.cn

    联系人:彭老师

    或地址:(071003)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体育教学部

    电话:0312-7525001

    联系人:阎老师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

200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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