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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业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 美术设计类:
1、考试时间:2008年1月28日 报名时间:2008年1月26~27日
徐 州:江苏省徐州矿务集团第一中学(徐州市煤建三街6号)
沈 阳:鲁迅美术学院北校区(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武 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
(沈阳、武汉考点报名时间提前至:2008年1月25~26日)
2、考试时间:2008年2月18日 报名时间:2008年2月16~17日
北 京:北京市徐悲鸿中学(宣武区右安门内西街甲10号,大观园东侧)
成 都: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号)
郑 州:郑州市铁路六中(郑州市中原路124号)
青 岛:报名地点:青岛市招生办(青岛市山海关路19号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兰 州:兰州市铁路第三中学(兰州市城关区和政东路284号)
长 沙: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
无 锡:江南大学蠡湖校区(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火车站77路公交车直达)
杭 州: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文华路28号)
石家庄: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杭州、石家庄考点报名时间提前至:2月15~16日)
3、考试时间:2008年2月24日 报名时间:2008年2月22~23日
太 原: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广 州:广州市美术中学(广州市东风东路580号)
南 昌:南昌市第18中学(南昌市东书院街8号)
合 肥: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宣城路16号)
★服装设计与表演:
1、考试时间:2008年2月22日 报名时间:2008年2月20日~21日
青 岛:报名地点青岛市招生办(青岛市山海关路19号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2、考试时间:2008年3月2日 报名时间:2008年2月29日~3月1日
无 锡:江南大学纺织服装学院(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蠡湖校区)
★音乐学:(报名时间:考试前两天内)
1、无 锡:2008年1月21~22日考试 江南大学艺术学院(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蠡湖校区)
2、武 汉:2008年1月25~28日考试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
3、长 沙:2008年2月21~24日考试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左家垅)
★舞蹈编导:(报名时间:考试前两天内)
1、无 锡:2008年1月21~22日初试、复试 江南大学艺术学院(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火车站坐77路公交车直达)
2、北 京:2008年1月25~27日初试、复试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文体馆(北京海淀区万寿寺甲4号,北京舞蹈学院对面)
3、北 京:2008年2月16~18日初试、复试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文体馆(北京海淀区万寿寺甲4号,北京舞蹈学院对面)
4、长 沙:2008年2月22~23日初试、复试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左家垅)
五、专业成绩查询:
1、专业合格证书按我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将于4月15日前寄至考生本人。
2、考生于2008年4月10日后,可通过上网或电话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成绩查询电话:0510-85913581、85913569、85913573。
招办咨询电话:0510-85913565、85913572、85913576、85913577
招生办网址:http://zs.jiangnan.edu.cn http://www.jdzsb.net
3、学院联系方式:
设计学院0510-85919712
纺织服装学院0510-85912009
艺术学院0510-85327150(音乐)、85327350(舞蹈)、85327890
六、填报志愿说明:
1、考生填报的艺术类专业志愿以其户籍所在地省(市)级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信息为准。我校外语教学为英语,不为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2、江苏省考生填报我校志愿,必须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报考条件。其他各省按照考生所在省招办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方法:
1、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文、理科兼收,不分文理科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
2、各专业录取方法:
(1)设计与美术类专业
①按照今年我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服装艺术设计、美术学等招生专业的总计划数划定录取分数线。
②凡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总分,文化总分按原始分计算,以下同)。单科成绩要求为语文85分(满分150分)、英语70分(满分150分)。
③专业总分或文化总分前6名者优先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2)服装表演专业
凡第一志愿报考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的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专业总分或文化总分前3名者优先录取。
(3)音乐学专业
凡第一志愿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舞蹈编导专业
凡第一志愿报考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在我校发给专业合格通知单的全国考生中,凡专业成绩位于我校设计与美术类专业前40名,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其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最低分数线,单科成绩可放宽标准到语文80分、英语65分。放宽录取标准仍未被录取的上述考生其专业成绩可保留一年。考生于2008年9月底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提出保留艺术专业成绩一年的申请(同时附寄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经我校招办审核批准后,2009年报考我校时,可免考我校的艺术专业。考生只需达到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文化成绩投档条件,单科成绩符合我校规定的标准,即可被录取。
4、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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