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考生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努力学习。凡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均可报考。
(二)、专业要求:
1、声乐演唱类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听音、辩音、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和识谱能力(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发声器官良好,能较完整地演唱歌曲,会一种乐器或具备学乐器的条件;乐器演奏类考生应能较熟练地进行本专业乐器演奏,演奏基本方法正确,具有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
2、音乐学(含专业类及师范类)及作曲类考生应五官端正、发声器官无疾病、无口吃,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3、美术类考生应无色盲、色弱。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类考生须具备一定的数学、外语基础。
4、表演类(戏剧、舞蹈)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男身高1.72米以上,女身高1.6米以上,无色盲、色弱,裸视1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女生应考时均须着紧身衣;准备高跟鞋。
5、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本科专业男生身高要求1.8以上,女生身高1.68米以上。
(三)、年龄不限,婚否不限。
(四)、军队战士须经大军区政治部同意,并出具准考证明,方可报考。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艺术院校(系科)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3、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非毕业班在校生。
4、上一年和当年被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艺术院校(系科)、中等专业学校录取而不报到,或因徇私舞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等未满两年的学生。
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及劳教期间的劳教人员。
6、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五、报名考试程序
按相关省区规定办理
六、政审、体检及录取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艺术设计学专业除外),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特别提醒:
a、所有专业的考试合格初选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及要求自行确定;
b、根据教育部规定,云南艺术学院作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含省内)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或招生院备案即可;
c、2008年我院艺术设计学本科实行“专业总分+文化总分”择优录取。
3、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40分以上,方可录取。
4、录取结果,请于8月中旬登录云南艺术学院校园网查询:www.ynart.edu.cn
5、根据文化部、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实行试读制,读期为一学年;试读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式生。试读不合格者取消试读资格,退回户口所在地单位、地区。
七、考点设置
山东(与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联合考试):潍坊、济南 湖南:长沙 山西:太原 河南;郑州
八、其它
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报考费、车旅费、食宿费自理;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考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查卷,可以查分。
本院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昆瑞路艺苑巷4号
招生简章、专业考分、录取结果查询:www.ynart.edu.cn
Email: zb@ynart.edu.cn
电话、传真: (0871) 6249078、6079908
邮 编: 650101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