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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
云南艺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4

    云南艺术学院2008年(省内普通类)招生简章

    一、 2008年招收专业、学制、考试类型、录取原则及收费情况(表)

系别 招 收 专 业 学制 学费
万元/学年
录取原则 考试类型



音乐表演本科
(含演唱、中国乐器、键盘、管打、现代音乐)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音乐学本科(师范类) 4 0.85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省统考
音乐学本科(民族音乐学) 4 0.85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美 术 学 院 美术学本科(师范类) 4 0.85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省统考
美术学本科(专业类) 4 0.85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绘画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艺术设计本科
(含室内设计、景观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省统考
艺术设计本科
(服饰艺术设计、民族民间艺术与设计)
4 1 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艺术设计学本科 4 0.85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省统考
动画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摄影本科(商业摄影与媒体)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表演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表演本科(模特与服装造型)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戏剧学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戏剧影视文学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导演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舞蹈
学院
舞蹈学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舞蹈编导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表演本科(舞蹈表演)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艺术教育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电影电视艺术系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影视编导)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摄影本科(影视摄影)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艺术文化系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
(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4 0.85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职业教育学院(高职专科) 电脑艺术设计 3 1 认可省统考设计类专业成绩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省统考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1 认可省统考设计类专业成绩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省统考
表演艺术(歌舞表演) 2 1 认可非统考舞蹈表演专业成绩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非统考

    注:(一)、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及省外计划分配详见云南省及相关省区每年四-五月的《招生报》。

    (二)、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含三校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 。

    (三)、录取时,文化与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最低控制线,方能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二、 报名及考试时间

    按省招办统一要求,今年凡报考艺术类各专业(含统考及非统考)的考生,均须先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资格报名手续,并领取《报考资格证》。具体报名及考试时间为:

    (一)、 资格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2日—12月16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办法详见报考程序部分)

    (二)、 专业考试及报名时间:

    1. 非统考专业报名时间:2008年1月12日—1月13日

    非统考专业考试时间:2008年1月15日—1月18日

    2. 统考专业报名时间:2008年1月19日—1月20日

    统考专业考试时间:2008年1月22日—1月26日

    三、 统考类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 音乐学(师范类)本科,总分320分

    1. 音乐素质测试(笔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音乐基础理论(笔试,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3. 声乐演唱(自选歌曲1-2首,要求演唱完整,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4. 键盘乐器演奏(自选曲目1-2首,要求演奏完整,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二)、 美术学(师范类)、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本科,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报各相关专业志愿,总分250分。

    1. 素描——造型准确,光影表现,限用铅笔(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色彩——限用水粉、水彩(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 速写——结构比例准确(半小时,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四、 非统考类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总分300分)

    1. 《音乐基础理论》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2. 《和声》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3. 《旋律写作》(歌曲创作)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4. 《器乐写作》(旋律发展)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5. 《键盘》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6. 《视唱练耳》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其中《视唱》20分,程度为两升两降以内,《练耳》40分。

    7. 面试:以满分10分计入总分

    (二)、 音乐表演(演唱)本科(总分300分)

    1. 《音乐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音乐基础理论》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3. 《视唱》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4. 《专业主科》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5.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演唱考试要求:①《专业主科》:演唱自选歌曲一首。②《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形象目测、音域、音色测试、普通话朗诵(内容自选)。

    (三)、 音乐表演(键盘)本科(总分300分)

    1. 《音乐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音乐基础理论》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3. 《视唱》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4. 《专业主科》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5.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钢琴考试要求:①《专业主科》:车尔尼740以上练习曲一首、巴赫平均律一首(序曲与赋格),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②《专业综合素质测试》:音阶、琶音(任选一首三个升降以上大调及关系小调)、视奏。

    手风琴、巴杨琴考试要求:①《专业主科》:练习曲(车尔尼299以上或相等程度练习曲一首)、复调作品(巴赫二部创曲或相等程度复调作品一首)、乐曲(外国或中国作品一首)。②《专业综合素质测试》:音阶、琶音(C、F、G大调;a、d、e和声小调、C大三和弦分解琶音、A大三和弦分解琶音)、视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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