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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大08音乐表演舞蹈招生简章         ★★★
陕西师范大学08年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9


  一、招生名额: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招生范围

音乐学(师范)

四年制本科

120


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表演(音乐表演方向)

40

舞蹈学(师范)

50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招生范围

音乐学(师范)

四年制本科

120


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表演(音乐表演方向)

40

舞蹈学(师范)

50

 

  二、报考条件与办法: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5周岁(舞蹈学专业年龄不超过21周岁),身体健康的未婚青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方可报考,现役军人经省军区级政治部批准方可报考;

  报考音乐学、表演专业的考生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并具备声乐、器乐等特长;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需接受过比较系统的舞蹈基本功训练,并具备舞蹈专业的形体条件。 

  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时须持:

  1、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正面同一底片的一寸彩色照片五张。

  三、报名考试:

  1、 音乐学:

  (1)报名时间:3月4日~5日

  (2)初试时间:3月5日~6日(初试结束后,办理复试手续并进行复试)。

  (3)初试内容:演唱声乐作品两首,演奏钢琴曲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或演奏其它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4)复试内容:a、演唱声乐作品两首,演奏钢琴曲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或演奏其它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b、视唱练耳。

  (5)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注: 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2、表演(声乐、民乐、西洋乐器、键盘):

  (1)报名时间:3月4日~5日

  (2)初试时间:3月5日~6日(初试结束后,办理复试手续并进行复试)。

  (3)初试内容:演唱声乐作品一首,或演奏键盘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或演奏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4)复试内容:a、演唱声乐作品两首,或演奏键盘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均可,必须有一首复调作品),或演奏器乐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b、视唱练耳。

  (5)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注: 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3、舞蹈学:

  (1)报名时间:2月27日

  (2)考试时间:2月28日~29日

  (3)考试内容:基本功、形体测试、剧目表演(限5分钟以内,自备服装及道具)。

  (4)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四、文化课考试: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方式:电话:029—85310330 85308754

  传真:029—85310188 85307094

  邮编:710062 E-MAIL:JWZB@SNNU.EDU.CN

  八、重要提示: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

文章录入:edit    责任编辑: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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