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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08招生简章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0

    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招生专业:

  艺术设计 (050408)。专业方向:网络传播艺术设计、动画艺术、插画艺术。

  根据教育部2008年艺术招生有关规定,北航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2008年面向山东省、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安徽省、新疆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计划招生60名(其他省市无招生计划)。欢迎各位考生报考!

  本专业教学分为两个阶段:综合专业基础教学阶段(前三个学期): 主要专业基础课程有素描、色彩、摄影基础、中外美术史、设计艺术史、平面设计与动画艺术基础。专业教学阶段:学生自第四学期始主要依自己的兴趣与志向选择任一专业方向(网络传播艺术设计、动画艺术、插画艺术)学习,主要专业方向课程有:装饰绘画、插画创作、计算机绘画、网页设计、招贴设计、DV拍摄与制作、二维及三维动画创作等课程。本专业还开设Internet与计算机导论、计算机硬件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等计算机科学技术课程。

  我们加以选择与整合的以网络传播为主的综合专业教育能有效地拓宽专业口径,使学生具备较宽广的适应能力,可以面对不同专业领域的工作选择和个人发展方向;可以从事影视动画、平面设计、插图与书籍设计及与网络传播有关的综合艺术创作与设计工作。

  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学费:10000元/年(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自理)。

    报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符合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者。
    3. 有一定美术基础。
    4. 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报考时间、地点、考试科目考试科目:静物素描,静物色彩,人物速写。

报考地点 报考时间 考试科目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逸夫科学馆
(体育馆对面)
2008年2月25日—2月26日
8:30-17:00
2008年2月27日
素描——上午 08:30-11:00
速写——上午 11:10-11:40
色彩——下午 13:30-16:00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逸夫科学馆
(体育馆对面)
2008年3月3 日—3月4日
8:30-17:00
2008年3月5日
素描——上午 08:30-11:00
速写——上午 11:10-11:40
色彩——下午 13:30-16:00
山东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潍坊市招生考试报名点)
2008年2月28日—2月29日
8:30-17:00
2008年3月1日
素描——上午 08:30-11:00
速写——上午 11:10-11:40
色彩——下午 13:30-16:00

 北京考点报考程序与要求(山东考点按当地招办规定报考)

   1. 专业初审:考生须交本人速写作品两张(不小于A4)作品背后须考生签名并注明考生身份证号码。经初审合格后方可领取报名表。

  2. 持已填妥的报名表与考生本人一寸正面同一底片证件照三张报名,考生须填写本人高考考生号或艺术考号,同时交验身份证原件。

  3. 持身份证缴报名考试费180元。

  4. 缴费后持收据领取准考证。

  5. 报名后请了解考场安排与考场注意事项。

    考生注意事项

  1. 山东考生可任选考点参加考试,其他省市考生须在北京本校考点报考。

  2. 考生可于2008年4月10日后登录北航北航招生信息网 ( http://zsjyc.buaa.edu.cn/zsweb/index.aspx ) 查阅本人专业考试成绩。我校将于4月15日前寄发成绩合格通知单(不合格者不寄发成绩通知单)。请准确填写本人详细通讯地址,以免误投或延迟寄达。

  3. 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的数量约为招生计划的4倍。

  4.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简称文化考试)。

  5. 考试期间食宿自理。

  6. 考生需自备四开画板,颜料及其它画具。

    录取

  1. 考生所在省市举办了美术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该统考,并获得合格以上成绩。
  2. 录取批次: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批录取。
  3. 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和体检合格者。(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
  4. 本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本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各省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5. 根据各省市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三科满分为600分、各科满分均为200分)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后排序,依德、智、体全面考核,按各省市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文理科统一排序)。

  6.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地招办。

  7. 凡第一志愿为本专业且专业考试名列前十位但因总分不够未被录取者,如有意2009年报考我院,可于2008年12月底以前提出2009年专业免试申请。
 
    联系方式通讯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82315088、010-82317288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
    交    通:从西直门地铁站下车可乘去学院路方向公共汽车至北航站(北航东南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址: http://www.buaa.edu.cnhttp://zsjyc.buaa.edu.cn/

    务请有意报考本院者保留招生简章,以备了解考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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