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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严惩非毕业生参加高考           ★★★
河北省规定高一高二学生参加高考将受重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河北青年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8

    前日(26日),河北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河北省将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高一、高二学生参加高考将受重处。同时,今年河北省对优惠加分政策略有调整,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优惠加分改为5分。

  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全程公开

    今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将继续实施阳光工程,确保高考招生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河北省要求各市今年加大招生信息公开、透明力度,为考生做好服务。

    据介绍,今年河北省将统一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在县与县之间调换主监考员,继续坚持向每一个考点(含市区考点)派驻巡视员。高考录取期间,河北省将准确、规范、及时向社会编发征集志愿缺额计划。

    坚决杜绝高一、高二生报考

    据介绍,今年河北省将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考生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籍、高中会考成绩、毕业证或同等学历等证件都将列为审查范围,从而坚决杜绝高一、高二学生参加高考报名。

    今年对于提前报名参考的考生将进行处罚:参加全国统考的高一、高二年级学生,按教育部规定,除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外,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优惠加分政策略有调整

    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08年起,河北省对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毕业生,优惠加分照顾5分,而且确定如同一获奖项目有多人合作完成,只优惠照顾前三名。这比以往的10分加分减少了5分。

    另悉,今年河北省将在录取中加强高校招生环境治理,防范和打击各种非法招生和中介诈骗行为。河北省要求各高校的招生章程要全面如实宣传学校办学性质、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不得更改或有意使用简称以混淆办学性质、层次等关键信息,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同时,高校的招生章程必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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