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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高考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常识百问百答

http://www.TL100.com  作者:张艺执  文章来源:新浪考试网  更新时间:2008-3-21 11:12:12

  101、问:什么层次招生不得补录?什么层次招生又可以补录?

  答:各省级招办对所有高等学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本校高职计划总量10%的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有关省级招办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有关省级招办在高职(专科)补录工作开始前,须将补录工作方案、参加补录的高等学校名单及拟补录人数报教育部备案。补录工作结束后三日之内,须将补录考生录取数据库上报教育部。

  102、问:新生入学后 专业是否可以调整?

  答:新生入学后,能否调专业,高校各有各的政策。相当多的高校可以按规定调整专业,但有些高校明文规定不能调整专业。具体详见各高校招生章程。例如北京师范大学,新生入学第二学期末, 按照学生申请,院系考核合格,按本届学生总数的5%择优调整专业。北京工业大学新生入校后,可以有一次机会提出跨学院转专业申请,经过学校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可以实施转专业。

  (特别声明:2008高考志愿填报常识百问百答由《2008高考志愿填报胜经》一书的作者张艺执老师撰写;未经张老师书面授权许可,一律不得转载、转摘、链接、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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