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标准与限报条件
http://www.TL100.com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天利考试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8-4-2 14:50:02
体检标准与限报条件
1.体检要求国家规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由县级(含)以上招生委员会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省级招生委员会还要指定一所本省市的终检医院,负责协调有关方面对有疑义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对招生体检主要的要求是:1.要选调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主检医生必须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
2.体检工作必须按照体检表所列项目进行,不得减项或加项。主检医生填写检查结果要规范,不得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语句,体检结论栏要规范准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所有参加招生体检的医务人员要奉公守法,严格遵守体检纪律,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确保描述清楚,结论真实,避免错检、漏检现象。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4.高等学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校条件和专业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5.新生入学的体检复查工作,由高等学校自行组织,如发现新生有弄虚作假的现象,情节严重的,一经查出,即可取消入学资格,且下一年也不准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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