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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谁乱补课就“下课”         ★★★
辽宁治理学生“恐寒症” 谁乱补课就“下课”
作者:毕玉才 苗家生    文章来源:光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6
辽宁省海城市英落一中组织教师在校内给5个班205名学生集体补课,共收费7000元,结果,校长周某被撤销职务,违规收取的7000元钱全部退还学生。1月15日,辽宁省政府纠风办通报了2006年14起教育乱收费案件,其中涉及学校违规组织补课收费问题的就占了8件,3名中小学校长被调离原工作岗位,两名校长被撤职,1名校长被免职。

此前3天,辽宁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制止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开展制止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查处老师有偿补课行为,情况严重的,老师将被开除,校长也可能被撤职。

记者近日在辽宁省沈阳部分中小学校采访时发现,因为担心放假之日就是补课开始之时,部分中小学生甚至患上了“恐寒症”;少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失范,受个人经济利益的驱动,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讲新课,不仅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而且严重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成为当前教育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

《通知》强调,辽宁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所属学校教师进行有偿补课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特别是对寒暑假、双休日和节日期间教师进行校外有偿补课,以及省级示范性高中和热点初中、小学的教师进行有偿补课作重点检查。辽宁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和沈阳市政府相关部门近期将联合对沈阳市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进行检查。辽宁省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政府纠风部门及中小学校近期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群众投诉的有偿补课问题要认真调查和处理,加大处罚力度,对查实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沈阳市教育局向全市社区作出了这样的承诺:举报在职教师寒假私自补课,将得到辽宁省沈阳市教育局的奖励。

文章录入:aju191019    责任编辑:aju1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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