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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07中考理实验操作考办法         ★★★
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办法出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3
本报讯2007年合肥市区初中毕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今天上午公布。按照规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物理和化学,考生随机抽考其中一科,分值为10分,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

  据介绍,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作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方面重要证实材料之一,其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与体育考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同步,5月20日公布考试具体范围,5月26日—30日考试,考点分别设在合肥四中、五中、七中、九中、十中等5所学校,每个考点设物理、化学考场各两个,每场考试时间为20分钟。

  按照规定,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或因伤病确实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无异议后,在5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组审批。被批准理科实验操作免试的考生按6分计算,考试时因考生本人操作因素造成受伤而中断考试的学生以已取得实际分数计算。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允许考生带钢笔或圆珠笔、铅笔、直尺和橡皮,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用品。

  (周杰 李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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