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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中考台籍学生总分可加20分         ★★★
东莞优待台籍学生 中考总分可加20分
作者:吴…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8
    为解决好在广东东莞学校就读的台湾学生入学问题,从今年秋季开始,当地政府向在东莞学校就读的台湾学生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

  据悉,东莞市政府台湾事务局、教育局、公安局和物价局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台湾学生就读东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的,与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享受同等待遇。从今年秋季开始,台湾学生初中毕业在东莞参加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可在中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参与录取。高中毕业后报考内地普通高校的,既可参加国家港澳台侨考生联合招生考试,也可参加内地的普通高考。参加普通高考的,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参与投档,但由录取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根据东莞市有关部门规定,凡持有《东莞市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的台湾学生,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到指定镇(街)宣传科教办办理入学手续,原则根据其法定监护人投资或任职所在的镇(街)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入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则需凭证明和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在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收费享受与东莞户籍适龄子女同等待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台湾学生申请在东莞中小学就读,其法定监护人须向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提供申请书、申请学生在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和大陆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法定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或因故不能随行照料就读子女的,须依法委托其他监护人负责就读子女的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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