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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08中招5月16日前交加分申请           ★★★
唐山08年中招5月16日前交加分申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燕赵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4


  本报讯(记者张汇)2008年唐山中考录取加分政策确定,普通高中招生优惠加分:(1)烈士子女,照顾20分。(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3)伤残军人、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4)在唐山市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照顾10分。(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以及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6)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

  普通高中以外学校除享受上述优惠外,还享受下列优惠加分:(7)体育全国比赛前6名、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照顾50分。(8)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5名、集体前3名、二级运动员,照顾20分。(9)省级三好学生、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省级科技发明创造者,照顾10分。(10)教师子女如报考师范学校,照顾10分。各类照顾加分只选择一项,不累计加分。

  享受照顾的考生,需在5月16日前向学校交验原始证明、证书和证件,并提供相关复印件。学校必须对享受照顾加分的考生姓名、班级、加分原因等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公布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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