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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各地新中考变革:打破唯分论       ★★★
聚焦各地新中考变革:打破唯分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0

  山东省潍坊市:学生可多次考试高中可自主录取

  与课程改革相配套,山东省潍坊市从2004年着手中考制度改革,经过几年的实践,改革引发了学校各层面的变革。

  实行多次学业水平考试。把原来在初中第三年最后学期末进行的中考,改为在初二、初三年级进行三次学业水平考试,初二学生一般选择参加地理、历史、生物、政治的考试,初三学生一般选择参加全部9个学科的考试。如果初二学生对某些学科的考试不满意可以到初三毕业时再考一次,以两次考试中的最高成绩作为毕业或升学的依据。

  改革考试内容,由“知识立意”为主变为以“能力立意”为主。在具体操作中,坚持了七项基本原则:第一,严格按课程标准命题,不得“超纲”拔高;第二,取消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题目;第三,课本上和教辅上的现成题目不得进入试题;第四,密切联系学生生活实际;第五,解决实际问题的题目不少于50%;第六,开放性题目不少于30%;第七,从形式到内容的创新题每年增加1/3。

  各学科考试成绩都采用等级表达。将语、数、英等9门国家课程考试成绩分别划定为A、B、C、D、E五个等级。学科等级作为中考录取的依据之一。

  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通过四个维度确定。一是依据初中学校对学生成长记录评价的结果。二是依据学生的标志性成果。学生的标志性成果主要包括在初中三年学习期间获得的、能够反映学生创新发明等有关能力发展状况的实证性材料。三是依据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表现和学分。四是依据学生现场的个性化成果展示。对无法用标志性成果表达或标志性成果表达不充分的潜能或特长,鼓励学生在参加完学业水平考试之后,自愿到报考学校展示自己的才能和特长。各高中学校成立学生个性成果鉴定委员会,通过面试、答辩等途径,对毕业生的特殊才能进行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生报考的第一志愿高中负责,也采用A、B、C、D、E五个等级,作为中考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其等级与语、数、英等值对待。

  高中学校自主录取。高中招生录取由过去的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划线录取,改为在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由各高中学校根据各自的个性发展需求自主录取。各高中学校制订个性化招生录取方案,提前一年面向社会公布。具体的录取方式有三种。

  一是综合录取。高中学校依据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进行录取。综合录取的学生一般占招生总人数的80%左右。二是诚信推荐录取。通过两名具有一定诚信资质的初中教师联名直接向高中学校推荐,高中学校据此将具有发展潜力的学生直接录取为高中新生。推荐生一般占招生总人数的5%左右。三是艺体特长生录取。录取的主要依据以艺体特长为主,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通过这种录取方式的学生比例占15%左右。四是下放高中录取权力,由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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