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报网讯(实习生 张燕 记者 刘铁瑛)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哈市市区报考重点高中符合政策性加分的665名考生,经过在本报公示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确认无一例为“假加分”。
据了解,为维护招生的公正和每位考生的利益,2004年哈市对中考加分政策“动刀”———减少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同时首次将中考政策性加分申请考生名单在本 报公示,接受社会“打假”。公示当天,就有50名考生家长向市招考办提出自动撤销加分申请。去年,607名中考加分考生在本报公示,有关部门仅接到一例举报电话。而今年,665名申请加分的考生无一例为“假加分”。
据有关部门介绍,实行中考加分考生“公示制”之前,哈尔滨市每年申请加分考生1500余人左右。而近几年,随着监督力度的加大和市民素质的提高,申请加分考生减少了很多,“阳光招生”使造假者无处藏身,确保了中招加分政策实施的公正性。
据悉,为考生提供假证书、假证明的,除由教育行政机关取消该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和报考省市重点高中的资格外,将追究出具假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其直接责任者的党纪政纪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或行政撤职直至开除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