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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考“素质”测评4月下旬公示           ★★★
武汉中考生“素质”测评结果4月21-25日公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楚天金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9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郭会桥 实习生童歆淇报道:记者昨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今年,中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即将开评,结果将于4月21日至25日公示。

  综合素质评价用A、B、C、D四个等级,评价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大方面素质。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分为日常评价、学年评价和毕业终结性评价,后者将作为高中录取的资格条件之一。

  据介绍,综合素质评价须“过三关”,即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班级评价小组评价。其中,班级评价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有重大分歧时提交校评价领导小组讨论;班级的评价结果和学生互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须提交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复评。4月21日—25日,学校公示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

  去年中招,当考生的总位置值、语数外三科位置值之和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就成为决定一些考生中招命运的“砝码”。据统计,去年武汉市共有91名考生因为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不高,被省级示范高中降等录取。

  除此之外,综合素质评价还是考生能否成为“分配生”的重要指标之一。去年,华师一附中、二中、一中等省级示范高中共招录2443名“分配生”,成为“分配生”的前提条件就是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必须都是A(即全“A”)。

  武汉市教育局要求,对借读生的评价,要做好借读学校与原籍学校之间的档案衔接。不漏掉一个学生 ,不错登一个学生,尤其是同校重名学生,要核对学生姓名与学号是否一致、评价结果是否与公示结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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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zyz    责任编辑:z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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